什么是“突击步枪”?关于突击步枪的定义与争议
正文:
最近的新闻充斥着关于突击步枪的辩论。
但究竟什么是突击步枪呢?
许多人声称“AR-15”是一种“突击步枪”。
他们的说法“有一半”是对的,因为突击步枪有三种可能的定义:技术定义、法律定义和功能定义。
他们还认为“AR”代表“突击步枪”或“自动步枪”,但这是完全错误的。
“AR”实际上代表“Armalite Rifle”,即发明它们的公司名称。
从技术上讲,突击步枪被定义为“一种中距离、弹匣供弹的军用武器,设计为双手持肩射击,可设置为自动或半自动射击”。
那些不了解自己在说什么的人,以及那些想摆脱枪支且不介意撒谎的人,将这一定义扩展到包括“这些武器的半自动版本”。
所有人都同意M-16和AK-47是突击步枪。
有些人坚持认为AR-15和AK-47的仅半自动版本也是“突击步枪”。
请注意,真正的(全自动)突击步枪已经受到非常严格的管制。
自1986年以来,没有一款可用于民用,这意味着现有注册的数量有限且不断减少,导致价格高得离谱(高达6万美元)。
要获得一把,你必须通过广泛的联邦背景调查,支付200美元的转让税,并等待数月之久。
一旦你拥有了一支,对其使用的限制也不适用于仅半自动的枪支。
法律定义是指法律中指定的“突击步枪”,而不是更“准确”且政治上无效的“现代运动步枪”(MSR)或边际准确的“突击风格步枪”,这些定义因联邦和州而异,也因州而异。
当然,真正的突击步枪已经受到《国家枪支法》(NFA,1934年)、《枪支管制法》(GCA,1968年)和《枪支拥有者保护法》(FOPA,1986年)的管辖,因此任何关于“突击步枪”的法律只适用于半自动版本。
这些法律有时会列出特定型号(如AR-15和AK-47),通常还会提到“可接受无需打开枪托即可拆卸的弹匣(或容量超过10发)的半自动步枪,并具有一个或多个‘特征’,如可折叠或折叠枪托、拇指孔枪托或手枪握把、垂直前握把、刺刀座或消焰器”。
换句话说,是看它的外观,而不是它的功能。
根据这些法律,AR-15是突击步枪,而Mini-14则不是,即使它的功能完全相同;它只是看起来“少了一些军事感”(即使它是M-14军用步枪的缩小版)。
从功能上讲,如果一个人用步枪攻击另一个人,那么它就是突击步枪。
即使是一把单发、黑火药、前装步枪,被认为是“古董或文物”,不受管制,可以通过邮件订购。
因此,AR-15不是原始、未政治化的技术定义上的突击步枪,通常在法律定义上是突击步枪,而在功能定义上很少是突击步枪。
哦,还有,无论法律如何定义“突击步枪”,总会找到绕过它的方法。
那样一来,所有的半自动武器都将需要被处理。
而在它们不再是一个因素之后,我们会发现杠杆式步枪和泵动式步枪以及转轮手枪步枪也同样能快速射击。
一步一步地,人民将被推向越来越成为任何希望征服他们的人的猎物。
在我们继续讨论“突击步枪”的同时,请记住这一点。
那么,突击步枪应该被“禁止”吗?
每当有寻求名声的精神变态者使用AR-15或其他MSR时,就会有人呼吁“禁止突击步枪”。
乍一看,美国宪法第二修正案似乎会阻止这种情况。
“一支管理良好的民兵,对于自由国家的安全是必要的,人民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应受到侵犯。
”这是在美国刚刚反抗了一个专制政府以实现自由之后写成的,其主要目的是确保作为一个民族,我们永远不会处于无法反抗专制的境地。
因此,让我们来剖析一下。
它以一个“理由”条款(修正案的理由)开始,并以一个“效果”条款(修正案的目的)结束。
理由是为了“确保自由(摆脱专制)国家的安全”(文件所涵盖的政治实体,即新的美国)。
他们将如何确保这种安全?通过一支“管理良好的民兵”。
在那个时代,民兵被认为是每一个健康的白人男性,年龄在18到45岁之间。
在正常情况下,这些人不会积极地参与民兵,但如果情况需要,他们可以被召集起来,接受训练和领导(因此管理良好)。
而唯一实际可行的方法是如果“所有人”都有自己的个人武器和使用经验。
这意味着这些武器在复杂性上接近或等同于暴君的军队可能使用的武器。
今天,民兵将包括所有种族,可能至少包括一些女性。
因此,“效果”条款是修正案最重要的部分。
效果是一种“权利”以及该权利适用的人群。
权利是“持有和携带武器”,武器意味着适合对抗暴君或专制政府的防御武器。
否则,修正案的目的就没有价值。
目标群体是“人民”,即美国公民。
这已被解释为那些未被证明在持有枪支时构成危险的人的子集,包括释放的罪犯和精神不平衡的人。
如果司法系统真的能有效改造罪犯,那么显然在“偿还了对社会的债务”之后,罪犯应该能够恢复这一权利,特别是那些犯罪行为是非暴力的。
在我们当前的司法系统下,当前对这些权利恢复的限制可以双向进行辩论。
至于精神不平衡的人,他们生病了,在拥有任何会影响社会其他人的权利之前应该被治愈。
但是,如果没有一个人构成危险的任何有效迹象,任何对枪支权利的限制似乎都是被禁止的(“不应受到侵犯”;即限制、削弱或侵犯)。
“武器”一直被解释为“个人”武器。
我不想象任何人,包括开国元勋,会认为小队或更高级别的武器(在他们那个时代的火炮)适合个人使用,或者在反抗专制的起义中由个人使用会有效。
1934年,禁酒令的暴力导致了第一次真正对第二修正案的攻击,当时他们决定机枪、锯短霰弹枪和步枪以及消音器“不适合平民”。
他们没有禁止它们,只是对它们进行了严格的管制,并增加了一项毁灭性的税收,大约是每辆T型车价格的一半。
他们想把手枪也包括在法律中,但最后还是把它们排除了。
最终,这项法律(NFA)因为违反宪法而被“掏空”。
不是因为违反第二修正案,而是第五修正案反对自证其罪。
由于NFA指定的武器必须注册,而注册行为有时是对犯罪的承认,1968年通过了一项新法律,取消了“注册”的需要。
实际上,在GCA生效日期之后,再也没有任何方法可以注册未注册的NFA武器,使得所有在该日期未注册的武器都变得非法。
新法律得到了法院的批准,认为是符合宪法的,要求每次转让都必须通过一类特殊的经销商,确保新所有者将被BATFE所知,并由其审查,BATFE是负责执行联邦枪支法的政府机构。
为了消除任何自证其罪的疑问,禁止使用转让信息进行任何刑事起诉。
随着这项法律的通过,任何在最后转让给的人之外的人发现的NFA武器都被视为“未注册”,导致该人罚款25万美元并入狱10年。
那么回到原来的问题。
再次,我们需要看看“禁止”这个词的使用。
从技术上讲,它意味着“禁止,不允许”。
这将使守法、非疯狂的人拥有枪支变得非法,这似乎是对第二修正案的明显违反。
即使它能克服显然违反宪法的障碍,许多这些“突击步枪”的价格相当高;通常超过1000美元,有时超过2000美元甚至3000美元。
当你加上没有步枪就会变得无用的配件时,你谈论的是一个人净资产的潜在巨大打击。
更不用说经销商、制造商、配件制造商和进口商了;整个行业。
在没有公正补偿的情况下拿走某人(之前)合法拥有的财产似乎是另一个宪法问题。
一种解决方法是“买断”它们,但那样你就陷入了估值的困境,这不仅仅是新法律之前的市场价值。
而且欺诈的可能性极大。
会有一些人就是不放弃,这将使我们人口中犯罪者的比例大大增加。
因此,根据“禁止”一词的实际含义禁止突击步枪似乎会引起比它能解决的更多的问题。
那么还有什么其他选择呢?
实际上曾经有过一项联邦“禁令”。
当然,它并不是真正的“禁令”,因为每一件受禁令影响的现有武器都可以继续拥有、使用和转让。
法律规定“不能再制造或进口,除非供政府使用”。
影响如何?在犯罪行为中使用这些武器的情况并没有太大改变,因为它们太多了,而且它们并不是经常被用于犯罪。
由于完全停止了任何更多的生产或供应,价格上升了。
这项法律有一个“日落”条款,当规定的时间期限(2004年)到期时,法律没有续签。
那么一个选择可能是一项类似的法律,它“祖父化”现有的“突击步枪”。
这可能会比上一个更无效,因为这些步枪的受欢迎程度已经爆炸性增长,仍然会有大量的供应。
我敢肯定,政客们和那些讨厌枪支的人(或至少是枪支拥有权;他们似乎不介意雇佣武装警卫)会庆祝这一“禁令”,尽管他们再次误用了这个词,并且没有对暴力产生任何显著影响。
另一个选择可能是将“突击步枪”添加到NFA名单中。
我想象BATFE必须变得更大才能处理这个问题。
而且任何轻微的暴力犯罪减少都会被大多数人民没有接触到最有效的个人武器而导致民兵效能的巨大损失所掩盖。
此外,这将是对BATFE使命的重大转变,因为目前他们管理NFA法律;而且需要通过一项新法律来覆盖“突击步枪”,并将其纳入他们的使命。
控制人而不是事物
坦率地说,“最佳”选择是对“突击步枪”什么都不做,因为尽管所有的花言巧语,枪支与这些暴力行为无关。
如果我们能清楚地看待事物,我们就能看到真正有效的措施可以减少这些可怕的行为。
首先,停止制造“无枪区”,这些区域对疯子来说非常有吸引力,因为他们可能疯了,但他们足够聪明,不会忽视如果他们有唯一的枪,他们就无法被阻止。
接下来,我猜至少有一半的疯子这么做是为了名声或“发表声明”,如果非法发布他们的名字或照片或任何有关他们的信息,除了最一般的、不可识别的和贬义的术语之外,这些事件的数量将会急剧下降。
但是,尽管枪支对这些事件“无辜”,枪支拥有者并非没有一些责任,他们把枪支留在疯子可以得到的地方,或者把它们卖给那些不应该拥有它们的人。
这不是一个大问题,但它确实偶尔发生。
商业销售上的背景调查相当有用,目前的方法适度有效。
但它的有效性仅与使用的数据库一样有效,这些数据库需要改进。
有太多应该进入数据库的人没有进入,也有一些不应该进入的人进入了(导致错误拒绝)。
因此,“修复”数据库应该是高优先级(这并不意味着添加实际上不是危险人物的人,比如让别人为自己报税的人)。
有些人声称,不需要背景调查的私人销售是法律的“漏洞”。
像往常一样,这些人为了自己的利益误用了术语。
“漏洞”是法律的意外误用。
法律故意允许私人销售不需要背景调查的例外,因为合法拥有某物包括在不再需要时出售它的能力,或者如果突然需要钱。
目前,私人卖家无法进行背景调查,涉及FFL是困难的,而且通常太贵了。
此外,检查可能会被用于地下注册系统,这将来会是一个问题(普遍注册总是导致没收)。
话虽如此,我会支持“即时普遍背景调查”,包括私人销售,如果且仅如果:1)它可以由私人个人免费或收取小额费用完成(最好可以作为税收抵免使用;我们是为国家而不是为自己做这件事),2)背景调查严格针对试图购买的人,且完全不表明正在购买什么枪,3)任何批准的购买者的记录将在30天或其他合理时间后删除,4)任何在该时间后保留任何记录的机构都将对该机构的每个员工处以罚款,除了报告违规行为的员工将获得奖励。
任何要求或要求该机构这样做的当选官员都将被撤职。
或者,取消背景调查,向那些接受背景调查、顶级安全培训和基本枪支操作培训的人发放“好人”卡。
这应该对所有人都是负担得起的,并且如果被证明是危险的,将被没收。
然后,任何转让都需要在继续之前检查当前的卡片。
或者拥有两个系统,对于没有卡片的人进行背景调查,对于有卡片的人则使用卡片代替背景调查(就像今天的隐蔽携带许可证一样)。
结论
基本上,枪支管制在减少暴力方面的效果有限,因为枪支只是暴力者的工具。
受到枪支管制法律影响的只有那些遵守法律、不犯暴力行为的人。
而这些守法者的影响可能会相当繁重。
任何通过的法律只会创造更多的受害者(不再能够武装起来的人)和更多的罪犯(原来是守法的人,反抗新法律)。
当最后一支枪从民间手中被移走时,暴力不会停止;暴力的人仍然会有刀、棒球棍、锤子和拳头。
而且他们很容易获得比枪支造成更大伤害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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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https://theprepperjournal.com/2018/02/27/what-is-an-assault-rifle/
原文: https://www.tttl.online/blog/1735746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