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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制火器(第一部分——法律)

在美国,如果你想要某款火器,并且你的联邦、州和地方政府都允许你购买,那么最简单的方法就是直接去购买。
但这有一些潜在的缺点。
如果你是从持证经销商(持有联邦火器执照(FFL)的人)那里购买,你就需要接受背景调查,并填写文件来识别你和火器,这些文件会被存档。
你只能买到某个公司决定生产的东西或者货架上剩下的东西。
而且你支付的价格往往会接近“标价”(如果需求远远超过供应,价格甚至会更高)。

另一种可能是,如果你能找到一个私人卖家出售你想要的火器,你可能会避免官僚主义,甚至可能得到更好的价格。
当然,那样就有购买到被盗或损坏的火器的风险,或者无意中违反了一些法律,带来不愉快的后果。

最近,第三种方法越来越受欢迎——自己制造。
最常见的就是AR-15风格的火器,尽管其他火器的零件,包括AR-10(Armalite)、AR-308(DPMS)、1911(Colt)、10/22(Ruger)、AK47,甚至一些Glock的零件似乎都可以买到。
这种火器通常被称为“幽灵枪”,因为它不存在于任何火器数据库中。
你真的可以这样做吗?是的(至少截至2017年初的美国大部分地区),尽管有一些潜在的“陷阱”,那些推广这种方法的人要么不知道,要么不在乎你是否知道。

自制火器可能会很麻烦,除非你喜欢做这种机械工作,而且可能会比直接购买成品花费更多,特别是如果你必须购买工具的话。
优点(除了自豪感和你可能获得的乐趣之外)是你能得到你想要的,你知道如何修理和改装它,而且你不需要接受背景调查或填写文件,这两者都可能在某天减轻没收的风险。
不,这不是偏执;这是历史。
看看那些曾经允许拥有枪支但后来不再允许的地方,注意这些地方首先实施了登记制度。
如果政府知道它们都在哪里,那么没收某物就容易得多……“哦,但这种情况不会在这里发生”?去看看如果你错过了芝加哥的年度登记日期会发生什么。

“细则”

火器的接收器(主要部分,有或可能有序列号)被认为是火器。
其他一切都是“只是零件”。
任何物品(特别是部分接收器),如果其状态是“不能用作火器或不能轻易转换为火器”,通常被认为不是火器,不需要遵守任何“火器”法律或酒精、烟草、火器和爆炸物管理局(BATFE)的规定。
这些尚未成为火器接收器的物品通常被称为“80%接收器”,尽管这不是一个“技术”术语,只是一个基于BATFE一般原则的市场术语,即如果完成其主要工作使其成为火器的20%仍然未完成,那么它就不是火器。
考虑到AR-15接收器本身看起来不像火器,也不能用作火器,但它遵循这一原则,因为安装缓冲管、触发器组部件和顶部部分很容易也很快速,然后你就有了毫无疑问的火器。
并且很高兴这是这种方式,因为你不需要经历任何麻烦来购买、运输或安装火器的其他部件。

在AR风格火器的情况下,“80%”意味着触发器、锤子和其他触发器组部件安装的腔体不能已经铣削出来或部分铣削出来,甚至不能标记,触发器组销孔也不能标记或部分或完全钻孔。
由于合法的80%接收器“不是火器”,任何人都可以在遵守州和地方法律的前提下购买一个,并且可以通过任何方式在美国国内运输。
注意,如果你购买的这些来源没有向BATFE提交样本并得到“不是火器”的验证,那么BATFE可能会决定你购买的一个是火器,从而导致不愉快的后果(就像EP Armory早期的80%接收器那样,触发器组腔体用不同的颜色成型)。

因此,在购买“80%接收器”之前,明智的做法是确保你购买的是经过BATFE验证的一个。
任何符合所有联邦、州和地方法律拥有该火器的人都可以在遵守条件的情况下完成80%的接收器。

非持证人员可以“制造”允许的火器的条件

“允许的”火器是指不违反1935年《国家火器法》(NFA)或任何后续法律或法规实施的任何限制的火器。
“NFA”火器包括全自动武器、“锯短”的霰弹枪、短管步枪(SBR),以及确定“没有运动用途”的口径大于0.5英寸的武器。
是的,大多数霰弹枪的口径都大于0.5英寸,因为它们被确定有“运动用途”而被允许。

作为业务制造火器需要从BATFE获得许可。
为了避免任何未经许可制造火器的嫌疑,任何自制的火器都应该严格用于制造者的个人使用。
如果你为别人做任何部分的制造,或者让任何人物理上帮助你制作或为你做部分工作,那么未经许可制造火器的阴影就会再次出现。

BATFE有其好处,有许多能干勤奋的人在那里工作。
然而,它是一个政府机构,有时一位代表会发表他们认为是真(或希望是真)的声明,但这些声明并不受底层法律和法规的支持。
因此,关于自制火器限制的一些说法在外面流传,这些说法并不受实际法规和裁决的支持。

关于设备使用和位置的所有权,有许多声称的限制。
大多数似乎都不有效;也就是说,当前的规定允许你在任何位置使用你拥有、借用或租用的任何设备,只要设备和位置都没有被持证火器制造商使用。
就我个人而言,我会选择安全的一方,不使用任何商业设备或商业场所(比如我拥有或工作过的机械店,或者我可以在营业时间之外进入的机械店)。
如果这曾经被质疑,最终可能会决定它是可以允许的,但得到这个结果的过程可能会很麻烦。

如果你符合自制火器的要求和法律,那么对于非NFA自制火器,联邦或BATFE没有要求必须有一个序列号或任何指定的标记。
只要它是在制造者的拥有下,并且后续法律没有另外规定,制造者拥有和使用它是合法的。

有人声称你不能出售或转让非序列化火器,甚至不能将其遗赠给某人。
这不是情况。
只要确保不要给出任何你从事制造“业务”的暗示(也就是说,你有充分的理由为什么个人使用该火器不再可取或实际)。
注意因为接收器就是火器,任何限制都只涉及接收器的完成和转让,而不是完整火器的组装或修改,或任何其他部件的转让。

警告:加利福尼亚居民,请务必查看AB 857。
它要求你在2018年7月1日之后制造任何火器之前,必须向加州司法部申请序列号,并在该日期之后拥有任何没有序列号的火器时,也必须向加州司法部申请序列号,从2019年1月1日起,在该州拥有没有序列号的火器将成为犯罪行为。
这对我所说的就是,如果你想制造任何火器,那么在2018年7月之前去做,如果你已经制造了或已经制造了任何火器,确保你在2018年7月之前添加你自己的序列号。
不清楚的是,你需要为商业火器(可能是68年前的)做什么,这些火器合法地从未有过序列号。

法律提到制造和组装。
这是麻烦的,因为联邦对“火器”的定义是接收器,所以“组装”似乎毫无意义(如果它已经是火器了,你对它做的任何事情都不会让它“更多”地成为火器)。
但由于加利福尼亚似乎在这项法案中包括了添加部件,那么看来不仅接收器,而且整个火器都必须在7月之前完成,以避免州编号要求,他们甚至可能能够骚扰在7月日期之后,在那之前合法完成并有序列号的火器上更换任何部件的火器所有者。

它还似乎要求聚合物接收器含有一定量的特定金属,禁止联邦法律允许的转让,并禁止制造“攻击武器”。
加利福尼亚将此解释为“看起来邪恶”的武器,如AR风格。
当然,还要查看所有其他加利福尼亚法律,这些法律似乎禁止拥有超过10发能力的弹匣,重新定义之前为“非攻击”武器的“子弹按钮”步枪为现在的“攻击武器”,并要求所有“攻击武器”向州注册。
除了搬到一个更理智的地方之外,你所能做的就是建造你的AR-15“无特征”(没有可调节的枪托、手枪握把或拇指孔枪托、垂直前握把或消焰器),然后根据加利福尼亚的疯狂定义,它就不是攻击武器。

合法自制火器可能给你带来的麻烦

好吧,假设你仔细遵循了所有的规章制度,并且你是完全合法的。
你安全了吗?这不一定。
假设某个好事者看到你的合法火器,认为它“看起来不合法”,于是他们报警。
警察或其他官员看了一眼,由于没有序列号,他们也不认为它看起来合法。
他们可能会像对待非法火器一样对待你,然后你就必须证明它是合法的。
也就是说,你必须合法获得所有部件,并且它们都是非限制性的,那时你被允许制造那种类型的火器,你打算将其用于个人使用,你自己做了所有的工作,使用的设备和位置都是合法的。
哦,还有没有违反任何州或地方法律,也没有违反任何进出口限制(使用外国零件在一定程度上受到限制,国际武器贸易条例(ITAR)禁止出口大多数火器零件)。

第一个应该相当简单,只要保留收据,确保它们有日期,识别卖家和买家,并描述购买了什么。
匹配的信用卡对账单或取消的支票可能会有帮助。

展示你的意图将会是一个更大的挑战。
有一个时间段,如果在此之后你仍然拥有火器,可以合理地提出个人使用的意图案例,但这个时间段在任何地方都没有定义。
在开始建造之前,写一份描述你意图的声明,并得到公证可能是明智的。

一组图片或视频显示你做每个主要步骤应该足以证明你制造了它,并识别设备和位置。

重要的是要很好地记录你制造火器的重要日期,以便可以参考当时生效的法律和法规。
为了避免任何进出口问题,请购买美国的并将其留在美国。

下次我们将探讨如何降低拥有自制火器的风险和烦恼,以及你可以完成接收器的各种方法。

引用:https://theprepperjournal.com/2017/04/04/building-your-own-firearms-part-1-the-laws/
原文: https://www.tttl.online/blog/1735761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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